喜之泉
微型消防車具有結構緊湊、功能全、重量輕、維修方便、安全可靠、操縱簡單等有點,相比傳統消防車更加方便、快捷,保持了救火工作的有效性和持續性,除具有火災撲救的主要功能外,還兼具消防、消防宣傳等功效于一身,其小巧的身形和多樣化的功能,為小街道防、滅火工作發揮重要作用,增添了科技含量和技術指標。
民用企業在選購微型消防車的時候應該從企業自身的環境、生產物品這些條件來考慮,企業需要適合自身條件的微型消防車,而不是花錢去就會消防檢查,其目的就是如果火災馬上發生,能*時間內機場到現場,把災難降到zui低,例如石油企業、化工企業以及所有生產易燃需要配置泡沫消防車,甚至干粉消防車,像造紙、家具板材這些企業配備常規水罐消防車就行了。根據企業內部的條件和企業所生產物質這些來確定消防車,比喻說易燃品,常見的板材加工,油類產品等,根據物質的特性來選擇,水罐消防車還是泡沫消防車,其它還有消防車取水點、消防車栓的正常維護等等。其次,所在企業的占地面積,房與房之間的間隔、轉彎半徑,都是要考慮的因素。企業購買消防車需要經過在當地消防部門登記備案后,方可進行微型消防車的采購,消防車采購時除了要注意消防車生產廠商的資質許可外,還要結合自身需要選擇適合的消防車種類。常規的企業消防車,主要有水罐消防車、干粉消防車、泡沫消防車等。
對于企業配置微型消防車的要求,我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1、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
2、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
3、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
4、以上三點除外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
5、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當企業購置微型消防車之后,面臨著上牌問題,據相關統計,全國民營企業內的消防車上牌率不高,主要的是因為企業內部使用和各地消防車上牌政策不一的原因造成的。當企業購買了微型消防車之后,應按照消防車廠家提供的產品相關證件,應向常規汽車上牌一樣對消防車進行上牌,不過由于各地政策不一,有的地方消防車是不準民用上戶的,有些地方則是消防部門內部統一發放牌照,登記造冊,這類消防車可以自由上路,但是不能上高速。現在大多數的微型消防車生產廠家,都對產品進行了免征車輛購置稅申請,企業在買回消防車后,僅僅需要繳納的幾百元的上牌手續費以及車輛正常保險,所以企業使用消防車還是盡量要上牌,這樣的車子有了身份,如果遇到交通事故,也可按照正常手續來辦理,以免遇到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