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消防氣體滅火系統中,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是應用廣泛,使用率高的一種,首先通過一個配電室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案例引出主題,通過七氟丙烷優勢和應用進行講解,最后為大家講一下關于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的組成和注意事項,希望能夠讓大家對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有個初步了解。
一、七氟丙烷滅火系統變配電房案例
杭州一家具廠位于地下一層的變配電室需要配置七氟丙烷滅火系統,變配電室長16.4m,寬度7.94m,高度是5.1m。根據《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370中,變配電室設計濃度采用9%,通過兆龍軟件的精確計算,計算出設計用量為526kg,根據多方面考慮和現場情況,設計使用4瓶充裝135kg的150L柜式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柜體放置在變配電室四面靠墻的位置。柜式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是由火劑瓶組、柜體、信號反饋裝置、電磁型驅動裝置、滅火劑輸送管、噴嘴、先導閥等組成,通過與探測、報警等系統聯動共同組成一套完整的消防氣體滅火系統,有效保障防護區的安全,助力客戶安全可持續發展。
二、七氟丙烷滅火系統優勢
1、七氟丙烷滅火系統以七氟丙烷作為滅火劑,不導電,無色無味,對人體和保護物不會產生二次傷害。
2、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根據型式有管網、柜式、懸掛式三種,可選擇性多,能根據防護區大小配置不同類型產品。
3、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滅火原理是化學和物理相結合的滅火方式,滅火效力高。
4、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缺點是由于藥劑價格高且需要定期更換,藥劑成本和維護費用較大。但在同一個防護區的情況下,如電子設備房、檔案室等房間,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是相對成本較低的一種。
三、七氟丙烷滅火設備組成部件
上述案例中設計的是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柜式型式產品,除了柜式滅火裝置外,七氟丙烷滅火系統還有一種管網式設備,接下來就給大家講一下管網式七氟丙烷滅火設備的組成部件及相關作用。
七氟丙烷滅火設備包括:滅火劑瓶組、驅動氣體瓶組、單向閥、選擇閥(適用于組合分配系統)、電磁型驅動裝置、集流管、連接管、噴嘴、信號反饋裝置、安全泄放裝置、低泄高封閥等。以下講幾個比較重要的部件作用供大家參考。
1、滅火劑瓶組
滅火劑瓶組平時用來儲存七氟丙烷滅火劑,一旦發生火災,靠先導閥開啟容器閥,釋放滅火劑。瓶組具備超壓保護、誤噴射防護和壓力顯示功能。
2、驅動氣體瓶組
驅動氣體瓶組平時用來儲存驅動氣體(氮氣),一旦發生火災,靠電磁型驅動裝置開啟容器閥,釋放驅動氣體。瓶組具備超壓保護、誤噴射防護和壓力顯示功能。
3、滅火劑瓶組框架
滅火劑瓶組框架是用來固定滅火劑瓶組和集流管,根據用戶要求可任意組合。
4、電磁型驅動裝置/DQ75
電磁型驅動裝置安裝在驅動氣體瓶組容器閥上,與外接控制設備連接,具有電動和人工機械操作功能。
電動:一旦有啟動電流輸入,將使其電磁鐵動作,頂刀下行刺破驅動氣體瓶組容器閥上的密封膜片,容器閥開啟,噴放滅火劑。
人工機械操作:拔出保險夾,拍按手柄使頂刀下行,打開容器閥。
防誤操作保險:①保險銷的作用是限制頂刀動作,防止各種誤操作造成滅火設備的誤啟動。系統未驗收投入正常使用之前,保險銷禁止拆除。②保險夾系機械手動限制保險,在系統正常工作狀態時,防止人為或機械等誤啟動滅火設備。非人工機械操作保險夾禁止拆除。
5、單向閥EQD4/6.6
安裝于驅動氣體管路中,用以控制驅動氣體流向。
6、信號反饋裝置EXF0.8/15
信號反饋裝置用于傳遞系統噴放信號,提供的是無源開關信號。信號反饋裝置安裝在選擇閥出口處(組合分配系統中)或集流管(單元獨立系統中)上,反饋信號線與滅火控制設備聯接。該裝置內部微動開關提供一對開關觸點,平時觸點開路,當相應防護區滅火劑釋放時,管路內壓力推動其內活塞使微動開關閉合,將噴放信號反饋給火災報警控制器。
7、噴嘴
噴嘴安裝于管網末端,其用途是按設計要求將滅火劑噴灑到防護區。噴嘴各型號規格應根據工程設計確定,它主要用于撲救封閉空間內的火災,用于全淹沒滅火系統的防護區。
警告:噴嘴的安裝高度為6.5m,最小安全使用高度為0.3m,發生火警時,人員應及時撤離防護區,以免噴出的氣流造成人身傷害。
四、七氟丙烷滅火系統注意事項
1、對防護區的要求
1)防護區的環境溫度不應低于-10℃;
2)防護區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3)一個防護區設置的預制滅火系統,其裝置數量不宜超過10臺;
4)防護區應設置泄壓口,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泄壓口應位于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
5)防護區宜以單個封閉空間劃分;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6)采用管網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3600m³;
7)采用預制滅火系統時,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積不宜大于1600m³;
8)滅火后,防護區應通風換氣,當防護區內氧氣濃度低于18%時,人員不允許進入防護區。
2、安裝注意事項
1)滅火劑瓶組應固定牢靠,一般柜式靠墻放置,管網放置在氣瓶間內,瓶組架須用地腳螺栓緊固;
2)電磁型驅動裝置上的保險銷在未交付使用前不得拆除,為避免發生誤噴事故,應有專業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3)各手動操作的保險裝置在手動操作時方能拆除,以免發生誤操作和誤噴事故;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水塔的設置應防止污廢水、雨水等非飲用水滲入和污染,應采取保證儲水不變質、不凍結的措施,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建筑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水塔應采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頂蓋。與消防用水水池(箱)并列設置時,應有各自獨立的池(箱)壁。
2 埋地式生活飲用水貯水池周圍10m內,不得有化糞池、污水處理構筑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周圍2m內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
3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生活飲用水池(箱)的上方。
4 生活飲用水池(箱)、水塔人孔應密閉并設鎖具,通氣管、溢流管應有防止生物進入水池(箱)的措施。
5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水塔應設置消毒設施。
3.3.2 生活給水系統水泵機組應設備用泵,備用泵供水能力不應小于一臺運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3.3.3 對可能發生水錘的給水泵房管路應采取消除水錘危害的措施。
3.3.4 設置儲水或增壓設施的水箱間、給水泵房應滿足設備安裝、運行、維護和檢修要求,應具備可靠的防淹和排水設施。
3.3.5 生活飲用水水箱間、給水泵房應設置入侵報警系統等技防、物防安全防范和監控措施。
3.3.6 給水加壓、循環冷卻等設備不得設置在臥室、客房及病房的上層、下層或毗鄰上述用房,不得影響居住環境。
3.3.1 本條規定了生活給水系統儲水設備的衛生安全性能要求。水池、水箱、水塔等是生活飲用水系統二次供水用于儲存、調節和直接供水的重要設施,其材質、襯砌材料和內壁涂料應無毒無害,不影響水的感觀性狀,符合衛生標準,并應耐腐蝕、易清洗。其設置應保證儲水不受污染,不結冰,水質不變質。構筑物內生活飲用水水池(箱),采用獨立結構形式,不利用建筑物的本體結構作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和頂蓋,應設置在無污染、不結凍、通風良好并維修方便的專用房間內,室外設置的水池(箱)及管道應有防凍、隔熱措施。一般防凍的做法有:生活飲用水水池(箱)間采暖;水池(箱)、水塔做防凍保溫層。單體建筑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單獨設置,不與消防水池合建;建筑物內的生活飲用水水池(箱)及生活給水設施,不應設置于與廁所、垃圾間、污(廢)水泵房、污(廢)水處理機房及其他污染源毗鄰的房間內;其上層不應有上述用房及浴室、盥洗室、廚房、洗衣房和其他產生污染源的房間。水箱周圍2m以內無污水管和污染物;埋地式生活飲用水池周圍10m以內無化糞池、污水處理構筑物、滲水井、垃圾堆放點等污染源。生活飲用水水池(箱)的進、出水管的設置不應使水池(箱)內形成滯水區,溢、泄流管、通氣管的設置均不能污染水質;水池(箱)應具有防投毒和生物進入的安全防護措施;人孔應密閉并加鎖。水箱的容積設計不得超過用戶48h的用水量。為確保供水水質滿足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水池(箱)要配置消毒設施,可采用紫外線消毒器、紫外光催化氧化消毒器、臭氧發生器和水箱自潔消毒器等安全可靠的消毒設備,其設計和安裝使用要符合相應技術標準的要求。
3.3.2 本條規定了保證給水水泵安全運行的基本原則。水泵機組設置備用泵是保障泵房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當泵組中某臺水泵發生了故障時,備用泵應立即投入運行,避免造成供水安全事故。備用泵的供水能力不應小于一臺運行水泵的供水能力。
3.3.3 本條規定了給水系統防水錘的性能要求。建筑給水系統的水錘往往發生在停泵或緊急關閥時,不僅產生噪聲,還可能會使閥門受損或管道拉斷,甚至導致泵房水淹,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對于存在水錘隱患的給水泵房,如高層建筑及供水距離長的多層建筑,其給水加壓泵房應根據水泵揚程、管道走向、止回閥類型、環境噪聲要求等因素,采取設置水錘吸納器、速閉止回閥、緩閉止回閥和多功能水泵控制閥等消除水錘的措施,以保證給水管道的使用安全。
3.3.4 本條規定了泵房安全運行的基本原則。泵房是二次供水的心臟部位,其安全運行是保障供水安全的必要條件。泵房設置及其安全對于保證水泵有效運行、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以及維護運行人員的安全。泵房內機組及空間的布置以不影響安裝、運行、維護及檢修為原則,水泵吸水管設置應避免氣蝕,泵房的主要通道應方便通行,泵房內的架空管道不得阻礙通道和跨越電氣設備。泵房的防淹設施包括在水泵房入口處設置一定高度的擋水板,在水泵房設置地面集水報警裝置等。泵房應設置排水設施,避免積水影響水泵安全運行。排水設施的排水能力應與水池(箱)的泄流量相匹配。泵房應無污染、不結凍,通風良好。
3.3.5 泵房的監控措施包括安全防護和設施數據的監控措施,對泵房配備門禁、攝像等安防措施或采用密碼、指紋等身份識別安全技術以保障泵房安全,對水池水位、水泵啟停或故障、水池水質等設施的運行狀況進行遠程實時監控,及時了解泵房內設施動態,發現設備故障、人為破壞等不利情況及早報警、處理。
3.3.6 本條對給水系統運轉設備設置位置提出了基本要求。水泵、冷卻塔等給水加壓、循環及冷卻等設備運行中都會產生噪聲、振動及水霧,因此,除工程應用中要選用性能好、噪聲低、振動小、水霧少的設備及采取必要的措施外,還不得將這些設備設置在要求安靜的臥室、客房、病房等噪聲敏感房間的上層、下層及毗鄰位置,以免對人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給水系統管道、設備的噪聲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50118、《建筑隔聲評價標準》GB/T50121和《住宅性能評定技術標準》GB/T50362的有關規定。為防止設備運轉噪聲和振動對居住環境的污染,應采取安全可靠的降噪減振措施,如選用低噪聲水泵、機組設置隔振基礎、水泵進出水管上設置隔振裝置、管道采用彈性支吊架、泵房內墻設置隔聲吸聲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