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車輛自動滅火系統是一種用于礦山工作場所的消防安全設備,旨在檢測、抑制和撲滅礦山車輛火災。該系統利用火災檢測器監測車輛及周圍環境的溫度、煙霧、火焰等指標,一旦發現火災風險,系統會自動觸發噴淋裝置向火源區域噴灑滅火劑,以迅速冷卻和撲滅火勢,減少火災對礦山車輛和工作環境的損害。此系統可以提高礦山工作場所的消防安全性,降低火災事故的發生概率,并為應急處置提供更快速、有效的滅火手段。
礦山車輛自動滅火系統具有以下幾個優勢:1、自動監測與響應:系統采用火災檢測器實時監測車輛及周圍環境的火災風險指標,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即可自動觸發噴淋裝置進行滅火,無需人工干預。這樣可以大大縮短滅火反應時間,快速控制火災蔓延。2、實時警報功能:礦山車輛自動滅火系統通常配備有警報裝置,當系統檢測到火災時,會立即發出警報,提醒工作人員采取適當的緊急措施和疏散行動,從而進一步增加逃生時間,并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3、快速滅火效果:該系統配備了專用的噴淋裝置,能夠迅速噴灑滅火劑到燃燒區域。可以迅速冷卻火源并撲滅火勢,有效阻止火災的擴散。
4、提高工作場所安全性:礦山車輛自動滅火系統的安裝可以大幅提高礦山工作場所的消防安全性。通過及早發現并撲滅火災,減少火災對車輛、設備和建筑物的損害,降低人身傷亡風險,并避免生產中斷和財產損失。
5、自動化管理和維護:該系統可配備控制面板,實現對各個組件的遠程監控和控制,可以檢測到系統故障或需要維護時進行自動報警,方便及時維修和保養。
需要根據具體的礦山車輛類型、工作環境和相關安全要求來確定防護區域。在設計和安裝自動滅火系統時,應綜合考慮各個區域的火災風險,并確保系統能夠及時、有效地進行滅火,以保障人員和車輛的安全。
對多線制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將所有回路的可燃氣體探測器與控制器相連接;對總線制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將任一回路的可燃氣體探測器與控制器相連接。應切斷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連線,接通電源,使控制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
4.7.2 應對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控制器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GB 16808 的規定:
1 自檢功能。
2 操作級別。
3 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
4 主、備電源的自動轉換功能。
5 故障報警功能:
1)備用電源連線故障報警功能;
2)配接部件連線故障報警功能。
6 總線制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短路隔離功能。
7 可燃氣體報警功能。
8 消音功能。
9 控制器負載功能。
10 復位功能。
4.7.3 對總線制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依次將其他回路與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相連接,使控制器處于正常監視狀態,在備電工作狀態下,按本標準第4.7.2條第5款第2項、第6款、第9款、第10款的規定對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進行功能檢查并記錄,控制器的功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GB 16808 的規定。
Ⅱ 可燃氣體探測器調試
4.7.4 應對可燃氣體探測器的可燃氣體報警功能、復位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探測器的可燃氣體報警功能、復位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對探測器施加濃度為探測器報警設定值的可燃氣體標準樣氣,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在30s內點亮并保持;
2 控制器的可燃氣體報警和信息顯示功能應符合本標準第4.1.2條的規定;
3 應清除探測器內的可燃氣體,手動操作控制器的復位鍵后,控制器應處于正常監視狀態,探測器的報警確認燈應熄滅。
4.7.5 應對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遮擋故障報警功能進行檢查并記錄,探測器的遮擋故障報警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將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發射器發出的光全部遮擋,探測器或其控制裝置的故障指示燈應在100s內點亮;
2 控制器的故障報警和信息顯示功能應符合本標準第4.1.2條的規定。
Ⅰ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調試
4.7.1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是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屬于火災預警系統,應獨立組成。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接入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不應直接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當可燃氣體的報警信號需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接入。
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將報警信號傳輸至消防控制室的圖形顯示裝置或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但其顯示應與火災報警信息有區別。石化行業涉及過程控制的可燃氣體探測器可接入DCS等生產控制系統,但其報警信號應接入消防控制室。
Ⅱ 可燃氣體探測器調試
4.7.4 可燃氣體探測器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 安裝位置應當根據待探測的可燃氣體性質確定。若被探測氣體為天然氣、煤氣等,較空氣輕,極易飄浮上升,應將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設備上方或天花板附近;若被探測氣體為液化石油氣等,較空氣重,則應安裝在距地面不超過50cm的低處。
(2) 可燃氣體探測器處于長期通電工作狀態,應當每月檢查一次,現場檢查方法是用棉球蘸上一點酒精靠近氣敏元,如給出報警(顯示)表明工作正常。
(3) 催化元件對多種可燃氣體幾乎有相同的敏感性,所以在有混合氣體存在的場所,它不能作為分辨混合氣體組分的敏感元件使用。
(4) 可燃氣體敏感元件的理化特性研究表明,硫化物可使元件特性發生變化,且不能恢復,出現所謂“中毒”現象,所以,可燃氣體敏感元件需防“中毒”,并應避免直接油浸或油垢污染,也不能在有酸、堿腐蝕性氣體中長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