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集裝箱加裝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目前已受到集裝箱廠家的重視,目的是為了確保集裝箱的安全,防止出現更大的經濟損失。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是一種滅火效率高、滅火效果好,但對滅火場所的密封性要求較高的滅火裝置。因此,在日常使用和維護要求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專人來負責,尤其是日常使用過程中的定期檢查、例行維保等。此外,還需嚴格按照相應的技術說明書,建立完善的維護保養制度,制訂清晰無誤的操作規程、建立日常的檢查維護檔案等。
一、月度對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進行例行檢查應不少于2次,且相應的檢查內容及要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外觀定期檢查選擇閥、容器閥、儲存容器、啟動裝置、集流管、壓力軟管、滅火劑輸送管道與噴嘴、滅火劑管路單向閥等整個系統上的所有部件,以確認并保障系統部件無碰撞變形及其它機械性損傷,表面無銹蝕,保護涂層完好,銘牌清晰,手動操作裝置的鉛封和安全標志完整;
2、每個滅火劑儲瓶內滅火劑的壓力指示值都在綠色區域內;
3、啟動瓶內氮氣的壓力指示值不得小于設計儲存壓力的90%,確保整個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持續處于完好狀態。
二、每年對滅火系統的全面檢查不少于2次,具體的檢查內容及其要求在保證嚴格做好月檢要求的基礎上,還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的保護區在開口狀況方面必須符合既有的設計規定,周邊不許存在雜物堵塞人員進出通道;
2、滅火劑儲瓶房間內的設備、滅火劑輸送管道、有關支架及吊架的固定,都必須確保牢固沒松動;
3、壓力軟管在外觀上不存在有變形、裂紋及老化等現象;
4、滅火劑的輸送管道確保沒有損傷和堵塞現象;所有噴嘴的孔口必須保證沒有堵塞;
5、檢查時,可模擬自動啟動試驗一次,若發現有不合格項目,則還需再做一次模擬噴氣試驗;
6、用標準壓力顯示器等方法檢測儲瓶內壓力和檢驗所用的壓力顯示器的準確性。
三、根據TSG23-2021《氣瓶安全技術規程》規定,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必須每三年
定期檢驗一次,在嚴由專業公司進行氣瓶的檢測和充裝,確保氣瓶及相關配件正常使用。
四、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啟動滅火后,必須確保下列所有部件的零件都正確復位后,才能繼續使用:
1、控制盤復位電磁閥必須更換新膜片以恢復至原來的工作狀態;
2、重新充裝好啟動鋼瓶里的啟動氣體;
3、把被釋放過的選擇閥重新復位;
4、檢查單向閥可否已復位;
5、恢復容器閥至原來的工作狀態;
6、重新按設計要求充裝相應的滅火劑且增壓并達到規定的壓力;
7、凡是拆卸過的所有管路,都必須重新正確安裝。
五、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的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系統在安裝場所方面必須滿足如下要求:
1、環境溫度為0℃~50℃,同時還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
2、空氣中不能含有易爆、導電塵埃以及腐蝕部件等有害物質,否則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
3、瓶組架必須用地腳螺釘緊固;
4、滅火系統噴射滅火劑前,若有工作人員在防護區,所有人員均需在系統設定的安全延時期內撤離火情現場,系統啟動滅火后,再次進入火災現場時必須先啟動風機以排出廢氣,相應的搶險應急人員才能進入現場;
5、啟動瓶和儲瓶在搬動運輸過程中,都必須輕裝輕卸,防止倒置和碰撞,啟動瓶和儲瓶還必須遠離熱源;
6、新膜片必須在確保由專業公司供應的情況下才能更換及使用,切忌用未經試驗的膜片隨意替用;
7、在日常保養維護、例行檢查或其他有關的周期性檢查時,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以防滅火劑生產誤噴;
8、整個系統在拆裝過程中不許碰傷表面以致產生危險并影響外觀;
9、無關人員嚴禁亂摸亂動本系統及其相關零部件,以防不必要的意外發生。
六、總結
儲能集裝箱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的作用為了在發生火災的關鍵時刻能夠滅的了火,不是安裝完成后就萬事大吉,使用方還需要對其進行維護保養等工作,確保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保持良好的狀態,保證防護區的安全。
鋼結構防火保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記錄:
1 工程竣工圖紙和相關設計文件、設計變更文件;
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3 原材料出廠合格證與檢驗報告,材料進場復驗報告;
4 防火保護施工、安裝記錄;
5 防火保護層厚度檢查記錄;
6 觀感質量檢驗項目檢查記錄;
7 分項工程所含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8 強制性條文檢驗項目檢查記錄及證明文件;
9 隱蔽工程檢驗項目檢查驗收記錄;
10 分項工程驗收記錄;
11 不合格項的處理記錄及驗收記錄;
12 重大質量、技術問題處理及驗收記錄;
13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記錄。
9.8.2 隱蔽工程驗收項目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吊頂內、夾層內、井道內等隱蔽部位的防火保護;
2 防火板保護中龍骨、連接固定件的安裝;
3 多層防火板、多層柔性氈狀隔熱材料保護中面層以下各層的安裝;
4 復合防火保護中的基層防火保護。
9.8.3 鋼結構防火保護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下列規定填寫:
1 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E的規定填寫;
2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F的規定填寫,填寫時應具有現場驗收檢查原始記錄;
3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可按本規范附錄G的規定填寫。
9.8.4 當鋼結構防火保護分項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規定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1 經返工重做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通過返修或重做仍不能滿足結構防火要求的鋼結構防火保護分項工程,嚴禁驗收;
2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可視為合格;
3 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防火要求的檢驗批,可視為合格。
9.8.5 鋼結構防火保護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應將所有驗收文件存檔備案。
9.8.1 本條列出了鋼結構防火保護分項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時應提供的主要文件和記錄,反映了從材料進場開始,貫徹于整個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結果,落實了過程控制的基本原則,是確保工程質量的重要證據。
9.8.4 本條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的規定,給出了當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方法。這些不同的驗收處理方式是為了適應我國目前的經濟技術發展水平,在保證鋼結構防火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條件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資源浪費。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分以下三種情況:
種情況:在檢驗批驗收時,其主控項目或一般項目不能滿足本規范的規定時,應及時進行處理,其中,嚴重的缺陷應返工重做,一般的缺陷應通過翻修、返工予以解決。允許施工單位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則應認為該檢驗批合格;否則,應不予通過驗收。
第二種情況:當個別檢驗批發現原材料質量等不能滿足要求,且缺陷程度比較嚴重或驗收各方對質量看法有較大分歧而難以通過協商解決時,應委托具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并給出檢測結論。當檢測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可通過驗收。
第三種情況:對于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鋼結構防火安全要求的情況,該檢驗批可予通過驗收。一般情況下,規范給出的是滿足鋼結構防火安全的限度要求,而設計一般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滿足設計要求和符合規范的要求,兩者并不矛盾。
9.8.5 本條提出了對驗收文件存檔的要求。這不僅是為了落實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的責任,而且在有必要進行維護、管理、檢測或改變使用功能時,可以提供有效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