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隨著國內智慧城市和新基建政策的支持,不少地市紛紛將創新的目光投向了智慧交通。
一批批智慧路口橫空出世,除了路口增加了集“多兵種”聯合作戰的智慧燈桿,小小的路口仍放不下我們的“雄心壯志”,擋不住我們的“創新鐵騎”,不過癮的某些創新者又將目光堅定地瞄準了地面。交叉口內除了停車線,就剩下供行人過街的人行橫道線了。
于是原本無人維護、消失殆盡的人行橫道線,紛紛重新粉墨登場,披掛上陣,張燈結彩,而且美其名曰“智慧斑馬線”,于是在城市霓虹燈的照射下,地面空中遙相呼應,智慧城市在意念中熠熠生輝。
“美貌與智慧”并存的斑馬線?
目前各地的智慧斑馬線首先考慮的是發光,而且擁有各種各樣的光彩——白光、紅光、綠光、激光甚至彩虹光。發光設備一般有LED發光板、發光斑馬線地磚、道釘警示燈、路側激光發射器等。
其次體現的是功能,都要實現斑馬線顏色變化與紅綠燈信號同步,可以有線、無線兩種模式通訊并遠程控制,可以自動探測進入斑馬線區域的行人,均有定制的語音與文字提示,可選擇常亮或閃爍模式,以及多種顏色定制,還有的配備LED顯示屏,可顯示視頻或文字提示以及警示信息。
再者考慮的才是智能,主流技術采用視頻智能檢測行人,有的配置微波雷達檢測技術,少有根據行人流量和機動車流量動態調整信號配時方案。
如此看來,這些集“美貌與智慧”于一身的智慧斑馬線其實更多的是在給斑馬線美顏,而并不是真正為了行人控制智能化。
智慧斑馬線當下困境
智慧斑馬線建設的初衷應該是交通安全,是為了提醒司機注意行人交通信號的存在,提升行人過街的交通品質。因此智慧斑馬線最重要的作用應該如下:
1、通過紅燈及黃燈及時提醒車輛駕駛人,即將進入行人過街區域;
2、通過紅燈及黃燈及時提醒車輛駕駛人,降低車輛接近行人速度,延長車輛接近行人制動距離;
3、通過紅燈及黃燈及時提醒車輛駕駛人,提高汽車禮讓行人的概率,降低人車沖突。
斑馬線亮燈給誰看?
言外之意,設計智慧斑馬線首先要明確是為了給誰看?是給行人看熱鬧的?是吸引行人駐足觀看的?是引導行人走斑馬線?在筆者看來,都不是,如果斑馬線亮起來,應該只是為了給機動車駕駛員看。
如此來看,下幅圖中的白色地磚嚴格意義上并不是交通控制設施,頂多算是人行橫道線的裝飾。
但是下面兩幅圖中的綠色和紅色地磚就另當別論了,從燈色來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5號公布)第三章第二十六條中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的規定,那么此時就相當于在地面安裝了交通信號燈。但是根據2017年10月7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一節第三十八條規定: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第三十九條規定: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二)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
通行悖論
這樣我們就會發現,如果在地面顯示的紅綠燈算作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話,那么地面亮起綠燈時,應該允許車輛通行,行人禁止通行,但是這組燈偏偏又安裝在行人過街的人行橫道線地面區域,從目前國內新聞媒體的大肆宣講來看,是為了提醒低頭族,照亮低頭族過街之路而用的。
如果在地面顯示的紅綠燈算作人行橫道信號燈,那么綠燈時應該允許行人通行,禁止機動車通行,紅燈亮起時,應該禁止行人通行,但是偏偏這組燈又安裝在人行橫道線兩側,從機動車駕駛員角度而言,亮起綠燈,往往會誤以為此時機動車可以通行,而行人也認為此時的綠燈是為行人而亮起,造成行人和機動車同時通行的沖突場景。
如何設計智慧斑馬線?
我們可以參考美國早在1999年加州某地進行的智慧斑馬線的示范工程。很明顯,安裝在地面的地燈與機動車信號燈信號保持同步,左圖為黃燈,右圖為紅燈。說明該組地面燈是用來指揮機動車通行的。
地面信號燈的設計和燈光照射角度明顯是指向機動車駕駛員,而并不是為照射行人。
因此,在設計智慧斑馬線的時候,應該明確是在設計交通信號燈,那么這組燈的控制對象是誰?是控制行人?還是控制機動車?因此嚴格意義上來說,這組燈雖然安裝在地面,但是可以明確信號燈屬性——機動車信號燈。所以,智慧斑馬線實際上是設計了在地面亮燈控制機動車的機動車信號燈。
智慧斑馬線效果幾何?
雖然國內很多城市已經擁有了很多色彩斑斕的智慧斑馬線,但是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城市拿出一個具有說服力的報告,到底這類斑馬線效果好嗎?行人過街安全提升了嗎?如何評價這類地面交通控制設施的效果?
我們給出以下3個指標去分析:
1、改造前后,人行橫道線處闖紅燈的車輛數量;
2、改造前后,人行橫道線處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數目;
3、交通事故數量。
從美國加州某地安裝前后6個月的對比分析結果來看,在地面安裝信號燈后,闖紅燈的車輛數量從每千輛車8.94次減少到每千輛車2.40次。紅燈啟亮后,仍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數已從31%減少到25%。在后續兩年期間,安裝地面信號燈后沒有發生交通事故的報告。相比之下,在安裝之前的14個月內發生了6起交通事故。
智慧斑馬線的交通品味
1、可以照亮行人過街區域,但照亮不等于控制;
2、地面顯示紅黃綠燈色,實際上是在執行交通控制功能,要慎重顯示地面的色彩;
3、智慧斑馬線不是為了控制行人,而是為了控制機動車;
4、智慧斑馬線不是行人過街信號燈,而是機動車信號燈;
5、若智慧斑馬線定位成行人過街信號燈,那么就應該只顯示在行人過街的兩側等候區位置,而不應該設置在機動車道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