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私家車的數量也在急劇飆升,交通擁堵以及停車困難,已經成為各大城市的兩大難題。因無車位私家車的隨便停放,阻礙消防通道的情況時有發生。此外,大批人口涌入城市,老城區以及城中村人口密集,道路狹小,個別地區還存在缺少消防設備,或是消防設備老化的現象,一旦發生火災,傳統消防車往往不得進入,只能人工鋪設長途水帶,遠距離滅火,嚴重影響救災的及時性,一不小心,還會導致火勢蔓延,小災變大災的情況發生。
不同于傳統消防車,
微型消防車配備齊全,車身小巧,可穿過狹窄的巷子與胡同,在時間內到達現場。同時,別看微型消防車小,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消防水槍、消防泵、消防錘、消防斧、消防鐵鍬、消防水帶、消防栓扳手等消防設備,該有的都有,綜合各類新聞以及各廠家產品來看,微型消防車水箱大約在0.5噸左右,*高噴射高度可達15米,因此,在快速到達現場后,可做到基本控制火情,將火勢“扼殺于搖籃之中”。
除此之外,消防部門提醒:作為“生命通道”,消防通道理應保證暢通,所謂的消防通道,一般是指發生火災等緊急情況時,消防人員實施營救和被困人員疏散的通道,消防通道的設置主要是為了保障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絕不能馬虎處理。如果消防通道一旦被堵,會直接影響到火災發生后人員的疏散,阻礙消防人員進入火場撲救火災,所以必須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禁止在消防通道內堆積物品或將通道加裝鐵門上鎖。
根據我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而根據第六十條,任何單位如果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可以處以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個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閉安全出口違法行為的,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消防法》規定,物業公司應當對小區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同時明確禁止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但是由于業務經費、管理、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物業管理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加上沒有*法權,致使不少小區滋生大量的火災隱患。
小區業主作為消防的責任主體,要增強防火意識,如果占用了消防通道,建議把車鑰匙和留給物業管理人員,萬一出現火情,可及時將車輛移開,確保消防通道暢通。物業企業作為小區的日常管理者,平時要加強小區內的車輛管理,盡量避免車輛滯留消防通道上。對于不聽物業勸阻在消防通道上停車的人,物業和其他業主可以122舉報。消防通道屬于禁停區域,*警部門可以進入小區對亂停車進行勸導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