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型led防爆燈具的防爆形式,主要是在產品結構上,專門設有一定的隔爆接合面或隔爆螺紋,通過一個整本的隔爆外殼,來承受燈具內部可能產生的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僅阻止向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來達到防爆目的。
隔爆外殼國家防爆標準要求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火焰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要滿足這—性能,就必須具體考慮如下特殊要求:
1.耐爆性能。要求燈具外殼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來承受燈具內腔可能引起的爆炸壓力,因此要選擇適當的材質和壁厚,組成立體幾何形狀分布,這種腔體結構, 既要美觀大方,又要盡可能地避免形體變化過大所造成的應力不均,以便確保zui終能夠通過GB3836.2規定的動態強度試驗。
2.隔爆功能。燈具的隔爆外殼在設計時就必須嚴格按照GB3836.2的規定選用適當的隔爆接合面結構參數、引入裝置的方式,透明件與燈體部件的密封結構形式、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隔爆螺紋的精度等,以便有效地阻止內部爆炸火焰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zui終通過GB3836.2規定的隔爆性能試驗。
3.燈具的隔爆外殼,多數是由2個或多個連通空腔組成,往往很容易產生壓力重疊現象,一般來說,這將會造成爆炸壓力異常急劇上升而超過預計的zui大壓力。為此應 盡量增大聯通孔面積,使外殼內部的形狀能消除壓力重疊現象。如果實際不能消除壓力重疊現象,則應在腔與腔之間采取隔爆措施,消除壓力重疊。
4.對于ⅡC的隔爆型燈具,GB3836.2嚴格規定不應采用爆炸時隔爆間隙趨向增大的平面隔爆接合面,為此,目前我國的隔爆型ⅡC防爆燈具大多數采用隔爆螺紋的結構形式,以便燈具更換光源或維修時燈具腔體能順利開啟。
隔爆型燈具的檢修要求:
1.燈具修理的要求
燈具的可拆卸零件允許用配件替換,配件須與原件一樣,并須分別符合GB3836.1、GB3836.2、GB3836.3的有關規定。這里的替換是以配件替代檢修活動,一般隔爆型燈具要求非專業人員不要打開或任意拆卸,平時的檢修主要是更換光源和熒光燈的啟輝器和氣體放電燈的觸發器等易耗 電氣部件,燈具進行裝拆后要注意燈具的透明件與燈體之間的密封墊是否恢復到原有的壓縮狀態,另外還要注意裝拆過程中不要碰傷隔爆面,電纜和導線引入口的密 封墊圈如破壞,一定要及時更換以確保防爆性能的可靠性。
2.燈座的替換
燈座允許整體替換,用以替換的隔爆燈座須有防爆檢驗單位認可的證書或文件,燈座配件須保證接觸良好,并具有原件的耐熱性能。燈座允許整體替換,主要是考慮燈座是一個完整的部件,燈座的裝配有許多相互制約的作用,零件之間如果進行替換,往往會影響燈座整體的電氣性能配合與協調,同 時燈座配件的導電性、耐熱性都是很重要的,隨意更換,必將使燈座整體的性能有所降低,因此對燈座配件的要求是比較高的,*是從避免燈具內部產生火花、電 弧的角度來考慮的。
3.鎮流器的替換
隔爆型燈具的鎮流器允許用相同型號和容量的配件替換,改變鎮流方式時,須經防爆檢驗單位認可。不同型號的鎮流器技術性能不*一致,更換不同型號的鎮流器時,就可能引起隔爆型燈具的溫升和絕緣性能,工作性能等變化,在隔爆型燈具中,這種變化必定影響 防爆的級別,所以規定只允許用相同型號和容量的配件替換,而改變鎮流方式時,對整個鎮流器部件的溫升變化更大,所以必須要重新進行溫升等試驗,以確定新的 防爆級別,而這種試驗鑒定只有經防爆檢驗單位試驗通過才能得到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