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電纜一般為小型電纜,即為五十平方以下。耐火電纜的結構和一般電纜并無太明顯的差別,不同的是耐火電纜的外層加了一層云母帶。耐火電纜是在燃燒條件下仍能在規定時間(約4h)內保持通電的電纜,以滿足發生火災時應急通道的照明、廣播、防火報警、自動消防設施及其它應急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使人員及時疏散或撤離。鎧裝耐火控制電纜鎧裝耐火控制電纜
耐火電纜具有耐火,發煙量小,煙氣毒性低,安全等特點,但造價相對較高,一般應用在高層建筑、電力、石油、化工、船舶等對防火安全條件要求較高的場合,一般是應急電源、消防泵、電梯、通訊信號系統的電纜。
另外,阻燃電纜特點是不易燃燒,在火災情況下有可能被燒壞,從而停止運行,但是它更可阻止火勢蔓延,能把燃燒限制在局部范圍內。這類電纜造價高,適用于有高阻燃、防爆要求的場合。
耐火電纜用途:適用于石油、化工、冶金、發電廠、輸變電站、高層建筑、地鐵、隧道等要求耐火的使用場所。
使用特性:1、電纜的額定電壓、導體長期允許工作溫度、電纜敷設高溫度等符合相應產品非耐火類的要求;2、電纜的耐火特性:供火溫度為750+50℃,供火時間+冷卻時間90+15min2A熔斷器不斷指示燈不熄。
耐火電纜簡介
耐火電纜是指在火焰燃燒情況下能夠保持一定時間安全運行的電纜。標準GB12666.6(等IEC331)將耐火試驗分A、B兩種級別,火焰溫度950~1000℃,持續供火時間90min,B級火焰溫度750~800℃,持續供火時間90 min,整個試驗期間,試樣應承受產品規定的額定電壓值。耐火電纜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向導燈等應急設施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
國標:GB/T19666-2005
耐火電纜使用條件
1、交流額定電壓:U。/U(V系列:600/1000V,K系列:450/750V,B系列:450/750V)。
2、電纜長期工作溫度
(1)、阻烯聚氟乙烯絕緣及護套:70℃和105℃兩種;交聯聚乙烯絕緣:90℃;
(2)、氟塑料絕緣和護套:220℃和260℃兩種;氟塑料絕緣和105℃阻燃聚氟乙烯護套:90℃和125℃兩種。
(3)、低鹵低煙阻燃PVC絕緣和護套:70℃;無鹵低煙阻燃聚烯烴絕緣和護套:90℃和125℃兩種。
3、環境溫度:
(1)、阻燃聚氯乙烯絕緣和護套:固定敷設-40℃;非固定敷設-15℃;
(2)、氟塑料絕緣和護套:固定敷設-60℃;非固定敷設-20℃;
4、電纜安全敷設溫度不應低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