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式空氣消防泡沫槍是一種符合《1974SOLAS公約2000修正案》和《消防安全系統規則》要求的手提式滅火消防槍,用以產生和噴射空氣泡沫來撲滅機器處所、鍋爐處所等的油類及易燃液體火災,也可以用來噴射水撲滅一般固體物質火災。
手提式空氣消防泡沫槍結 構 參 數
型 號 PQ8.C 尺 寸 長×寬×高
標定工作壓力 0.5Mpa 500×180×180㎜
使用壓力 0.3~0.7 Mpa 槍筒口徑 60㎜
混合液量 400 L/min 管牙接口 KY65㎜
水 量 400 L/min 配用泡沫 YEF6氟蛋白泡沫滅火劑
泡 沫 量 1.5 m3/min
泡沫射程 ≥15 m 泡沫桶容量: 20L
水 射 程 ≥15 m 泡 沫 液
結 構 及 使 用
PQ8.C型手提式泡沫槍裝置是按照《1974SOLAS公約2000修正案》和《消防安全系統規則》要求設計的船用消防設備,全部采用耐海水材料制造,結構簡單,使用方便。該型手提式泡沫槍裝置配有裝盛20升YEF3型泡沫液桶,當壓力水通過泡沫槍后,將泡沫液桶連接的吸液管上的球閥開啟,泡沫液即進入水流之中與水混合并與空氣混合形成泡沫噴出。本產品業經中國船級社南京分社型式認可且檢驗合格,并符合《1974SOLAS公約2000修正案》和《消防安全系統規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