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鋁合金強光防爆燈主要適用范圍消防、油田、鐵路、電力、工礦及易燃易爆場所。
可攜式鋁合金強光防爆燈產品性能特點:
1.DF-4A系列可攜式防爆強光工作燈是采用飛利浦高效特亮節能雙絲鹵素燈泡和5Ah進口無記憶充電電池組成的防爆燈具。燈具外殼采用進口高強度復合材料加工而成,內部連接部均用特種膠進行膠封處理,燈具在使用中不會因不慎跌落、碰撞而出現不亮或損壞現象,產品使用壽命三年。
2. 經濟、實用、方便;燈具選用無記憶高能電池,循環次數高達1000次左右,自放電極小、自放量小于額定容量3%/月,燈具放置六個月照常使用。燈泡配有強弱光電珠,自動對焦。連續使用壽命可達500小時以上。燈具有手提、肩挎、腰挎的功能。燈頭可上下調節,使用極為方便。
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
1、燈具可手提。
2、使用時燈光不得直射人的眼睛,以防對眼睛的傷害。
3、燈具請在安全場所充電、更換燈泡。
4、燈具不得任意拆卸,更換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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