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緣材料的耐熱性評定和分級
2021-01-15來源:網絡作者:網絡標簽:絕緣材料
絕緣材料的耐熱性評定和分級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工產品絕緣的耐熱性分級,確定了耐熱性的評定及分級的原則和任務。 本標準適用于電工產品及其絕緣的耐熱性分級,亦適用于某特定場合下應用的絕緣材料、簡單組合和絕緣結構的耐熱性定級。
2 引用標準 GB 11026.1 確定電氣絕緣材料耐熱性的導則 第一部分:制訂熱老化試驗方法和評價試驗結果的總規程
3 總論 3.1 耐熱等級 電工產品絕緣的使用期受到多種因素(如溫度、電和機械的應力、振動、有害氣體、化學物質、潮濕、灰塵和輻照等)的影響,而溫度通常是對絕緣材料和絕緣結構老化起支配作用的因素。因此已有一種實用的、被世界公認的耐熱性分級方法,也就是將電氣絕緣的耐熱性劃分為若干耐熱等級,各耐熱等級及所對應的溫度值如下:
耐熱等級 溫度, ℃Y 90A 105E 120B 130F 155H 180200 200220 220250 250 溫度超過250℃,則按間隔25℃相應設置耐熱等級。 也可以不用字母表示耐熱等級,但是必須遵從上述對應關系。對在特殊條件下使用的以及有特殊要求的設備(如第3.1.5條所述),上述分級方法不一定適用,可能要采用其他的鑒別分類方法。 在電工產品上標明的耐熱等級,通常表示該產品在額定負載和規定的其他條件下達到預期使用期時能承受的最高溫度。因此,在電工產品中,溫度最高處所用絕緣的溫度極應該不低于該產品耐熱等級所對應的溫度(否則見第3.1.2條)。 由于習慣上的原因,目前無論對絕緣材料、絕緣結構和電工產品均籠統地使用“耐熱等級”這一術語。但今后的趨勢是,對絕緣材料推薦采用“溫度指數”和“相對溫度指數”這兩個術語;對絕緣結構則推薦采用“鑒別標志”這個術語;絕緣結構的“鑒別標志”只和所設計的特定產品發生聯系;而對電工產品則保留采用“耐熱等級”這個術語。 3.1.1 運行條件 經驗證明:如果電工產品(如旋轉電機、變壓器等)標準是以第3.1條所列的溫度為基礎并適當考慮該產品的特有因素制訂的,那么,按這樣的標準設計、制造的電工產品在通常的運行條件下可具有滿意而經濟的使用期。 3.1.2 絕緣結構中的絕緣材料 標明某電工產品為某耐熱等級,絕不意味著該產品絕緣結構中的每一種絕緣材料都具有相同的溫度極限。 絕緣結構的溫度極限與其中各絕緣材料的溫度極限可能不直接相關。在絕緣結構中,絕緣材料的溫度極限可能因受到其他組成材料的保護而有所提高,也可能因材料間不相容而使絕緣結構的溫度極限低于各個組成材料的溫度極限。所有這些問題應該通過功能試驗來加以研究。 3.1.3 溫度和溫升 本標準中列出的溫度是指電工產品中絕緣所承受的最高溫度,不是電工產品的允許溫升。 電氣設備標準中通常規定溫升而不規定溫度。在確定這類標準中的測量方法和允許溫升時,應該考慮下列因素,如結構的特點、絕緣的導熱性和厚度、各絕緣部分的易檢測性、通風方法、負載特性等。 3.1.4 其他影響因素 絕緣保持其效用的能力除了熱因素外,還會受到某些條件(如施加在絕緣及其支撐結構上的機械應力)和某些因素(如振動和不同的熱膨脹)的影響。隨著產品尺寸的增加,振動和熱膨脹因素的影響也變得更為重要。大氣的溫度,以及灰塵、化學物質或其他污染物的存在也會產生有害的影響。在設計特定產品時,對這些因素都應加以考慮。詳見評定和鑒別電氣設備絕緣結構的指導性資料。 3.1.5 絕緣的使用期 電工產品的實際使用期取決于運行中的特定條件。這些條件可以隨環境、工作周期和產品類型的不同而有很大的變化。此外,預期使用期還取決于產品尺寸、可靠性、有關設備的預期使用期以及經濟性等方面的要求。 對某些電工產品,由于其特定的應用目的,要求其絕緣的使用期低于或高于正常值,或由于運行條件特殊,規定其溫升高于或低于正常值,而使其絕緣的溫度極高于或低于正常值。 絕緣的使用期的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對氧氣、濕度、灰塵和化學物質的隔絕程度。在給定溫度下,受到恰當保護的絕緣的使用期會比自由暴露在大氣中的絕緣的使用期長,因而,用化學惰性氣體或液體作冷卻或保護價質,可延長絕緣的使用期。 3.1.6 工作溫度的限制 絕緣除了經受老化外,有些材料受熱超過一定溫度會軟化或發生其他劣變,但冷卻后又恢復其原來的性能。使用這類材料時要注意,務必使它們在合適的溫度范圍內工作。 3.2 絕緣的選擇和確定 電工產品的研究、設計、制造單位應根據絕緣的溫度極限選擇合適的絕緣材料和絕緣結構。確定絕緣的合理溫度極限值的基礎只能是運行經驗或合適的、可接受的試驗。運行經驗是選擇絕緣材料和絕緣結構的重要基礎。然而,在選用新材料和新結構時,合適的試驗則是這種選擇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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