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英特爾和三星也在日前提出意見陳述書,聲援FTC對高通的申訴案,高通的處境無疑是雪上加霜。
整件事情始于高通(Qualcomm)和蘋果(Apple)之間的權利金協商發生了問題,緊接著事件就如滾雪球般越演越烈。
這已經不僅僅是兩家公司之間的戰爭。隨著英特爾(In)與三星(Samsung)加入戰場,提出了非當事人意見陳述書(amicusbrief)來聲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高通(Qualcomm)的申訴案,高通可謂腹背受敵,情況對它越來越不利。
情況開始看起來就像是高通在*到處樹敵。
面對接連而來的法律控告,高通在上周三展開反擊。該公司向四家制造Apple產品的ODM廠商提*訟,控告其未支付權利金。被提告的這四家制造商為富士康(Foxconn)、和碩(Pegatron)、緯創(Wistron)和仁寶電子(CompalElectronics)。
高通向美國南加州聯邦地方*提起申訴,指出Apple指使合約制造商停止支付高通權利金。Apple同意賠償這些公司因違反與高通協議所產生的任何損失。
根據協議,Apple應補償ODM必須付給高通的權利金。但今年4月,高通指稱Apple決定停止向其合約制造商支付給高通的技術*費用——從2017年*季銷售,直到*判決出爐。
一波三折
關于高通的申訴案不計其數。在今年1月20日提出與Apple這宗高達10億美元的訴訟案之前,高通也曾面臨政府主管機關的提告。
例如,去年12月,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判定高通違反競爭法而開罰8.54億美元。高通在2月21日提出上訴,希望能撤銷罰緩。
目前高通zui大的難題應該是FTC的反壟斷(anTI-trust)訴訟。在1月17日的聯邦法庭上,FTC指控高通“使用反競爭策略,以維持其為手機與其他消費電子產品供應關鍵半導體芯片的壟斷地位。”
FTC針對高通提出三項指控:*項是“不買*,就沒有芯片”(nolicense,nochips)的政策,手機制造商必須同意較有利于高通的*條件,才能取得高通的基帶處理器供應。第二項是拒絕*標準關鍵(SEP)給競爭對手。第三項是與Apple達成排他協議,透過降低權利金而排擠其他芯片廠商。
高通在4月3日做出回應,試圖撤銷FTC的指控。高通的律師指出,FTC的法律論述有瑕疵,而且無法證實高通對競爭對手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