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強光工作燈,強光工作燈,DF-4系列可攜式強光工作燈是由進口高強度材料。高能電池和優質燈泡組合而成,它廣泛用于海洋船舶、消防、邊防、民l航機場、供電部門、液化氣站、煉油廠等各種易燃易爆場所的照明和檢修的應急燈具和備用工具。
二、特點
1. 可靠度高;產品外殼用進口高強度復合材料制造,產品內個連接部均用特種膠封處理,燈具在使用中不會因為不慎跌落、碰撞而出現的不亮或損壞現象,產品使用壽命三年。
2. 經濟、實用、方便;燈具選用無記意高能電池,循環次數高達1000次左右,自放電極小、自放量小于額定容量3%/月,燈具放置六個月照常使用。燈泡配有強弱光電珠,自動對焦。連續使用壽命可達450小時以上。燈具有手提、肩挎、腰挎的功能。燈頭可上下調節,使用極為方便。
二、 主要技術指標
電池:6V 4Ah
電珠 強光 2.5A 120光通{Im}
弱光 0.5A 40光通{Im}
有效照距140米,zui長連續工作時間8小時
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i. 燈具可采用手提式檢修或照明,或將燈套穿在腰帶上作為腰挎照明工具,亦可采用肩挎方式進行攜帶。
ii. 燈具開關為360度任意可調強弱光,燈頭可上下調節。
iii. 充電電壓為DC6V電源,充滿電后在六個月內隨時使用。
特別提示:
1、 不得隨便拆卸燈具,以免影響防爆性能。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充電或更換燈泡。
2、 每次使用后應及時充電,經常保養電池延長使用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