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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興進消防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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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掛式七氟丙烷氣體滅火裝置主要由滅火劑貯存容器(2)、感溫釋放組件(4)、壓力表(5)、懸掛支架(1)、O型密封圈(3)等組成,具有無需藥劑輸送管道、無需設置專用儲瓶間、安裝簡便、滅火速度快,效率高等特點。
通常采用懸掛式安裝,當發生火災時,保護區內溫度升至68℃,感溫玻璃泡破裂,致使滅火裝置啟動,直接向防護區內噴射滅火劑進行滅火。
主要適用于電子計算機房、數據處理中心、電信通訊設施、昂貴的醫療設施、博物館和藝術館、圖書館、檔案館、貴重物品庫、應急電力設施等重點場所的消防保護,特別適用于狹小空間。
7.2.1 根據7.1.2設定排煙系統的空氣流量,移走模擬樣品,關閉試樣出入門,點燃輻射板,讓裝置預熱至少1小時,直到箱體溫度穩定。
7.2.2 測量輻射板黑體溫度。與按7.1.6校準時記錄的溫度相比較,黑體溫度的偏差應在±5℃范圍內,箱體溫度偏差應在±10℃范圍內。
如果黑體溫度和箱體溫度超出了給定的溫度范圍,那么應調整輻射板燃氣/空氣的輸入量。在新的溫度測試之前,試驗裝置需穩定至少15min,當試驗溫度達到給定溫度要求時,就可進行試驗了。
如果要測量煙氣,那么調節測煙系統,使其輸出值等于100%。在試驗之前,保證測試系統的穩定,否則進一步調整。用凈化空氣檢查光源和觀察系統,如果有必要可進一步調節使其滿足要求。
7.2.3 將試件(包括它的底層材料和基材)安裝在試件夾上。然后在組合件背后添加鋼夾并緊固螺釘,或者根據樣品特性及使用說明書使用其他方法安裝。對于多層紡織地毯的試驗,可在試驗前使用真空吸塵器進行表面清潔,然后把試件安裝在夾具內,再放在滑動平臺上。
點燃點火器,讓它離試件零點至少50mm,將滑動平臺移入試驗箱并立即關上樣品出入門,試驗開始,開啟計時和記錄裝置。
保持點火器離試件零點至少50mm,預熱2min后,按4.5中的規定讓點火器火焰與距試件夾具內邊緣10mm的試件接觸。讓點火火焰與試件接觸10min,然后移開點火器,讓它離零點至少50mm,熄滅點火火焰。在試驗過程中,輻射板燃氣和空氣應保持穩定。
7.2.4 試驗開始后,每隔10min觀測火焰熄滅時火焰前端與試件零點mm間的距離,觀察并記錄試驗過程中明顯的現象,比如閃燃、熔化、起泡、火焰熄滅后再燃時間和位置、火焰將試件燒穿等。
另外,記錄下火焰到達每50mm刻度時的時間和該時刻火焰前端到達的最遠距離,精確到10mm。
試驗應在進行30min后結束,除非委托方要求更長的試驗時間。
7.2.5 若有需要,應按附錄A進行煙氣測試。
7.2.6 測試某一方向和與這一方向垂直的兩塊試件。比較CHF和/或HF-30值,在測試值的那個方向再重復兩次試驗,總共需作4次試驗。
7.2.7 黑體溫度和箱體溫度未達到7.2.2要求時,不能進行下一個試驗。試驗夾具在安裝新試件時應達到室溫。
5.3.1 力量出動途中,應通過火災方位的煙霧、火光等判斷燃燒狀態和火災發展階段;到場后,應 成立偵察組,了解建筑內部結構、功能情況,盡快查明著火部位,初步判定燃燒物質、燃燒范圍、主要蔓延方向、煙氣流動方向;被困人員的數量、位置,可疏散搶救的途徑等信息。
5.3.2 宜組成若干個偵察小組,分區域、分階段實施偵察。
5.3.3 應結合火場實際情況選擇以下偵察方法:
a) 外部偵察。觀察高層建筑周圍環境,建筑外部火勢燃燒蔓延狀態、毗鄰建筑受威脅情況。
b) 詢問知情人。向火災單位負責人、安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值班人員、目擊者等詢問火場詳細情況。
c) 通過消防控制室偵察。了解高層建筑固定消防設施運行情況,觀察建筑內部的著火部位、火勢發展、人員被困以及人員行動等情況。
d) 內部偵察。偵察人員深入高層建筑內部,偵察具體著火部位、火勢蔓延方向、人員被困數量和位置、燃燒物質和范圍等。
e) 儀器偵察。利用紅外熱像儀、測溫儀、有毒氣體探測儀、遙控飛機等儀器,確定火點及被困人員的位置、建筑內的溫度及煙氣成分等。
f ) 查閱圖紙。查閱高層建筑的平面圖、剖面圖、消防水源圖和有關的數據資料,了解高層建筑內部布局,出入口、通道及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5.3.4 應將現場情況及時報告給消防指揮中心、火場總指揮部或上級指揮員。
6.1.1 試驗用儀器設備及布置要求
6.1.1.1 試驗用儀器設備
6.1.1.1.1 壓力傳感器的精度不低于0.4級。
6.1.1.1.2 溫度傳感器的精度不低于±2%(采用熱電偶時,應為K型,直徑不大于1mm)。
6.1.1.1.3 秒表:分度值0.1s。
6.1.1.1.4 視頻錄像機應有時間記錄功能。
6.1.1.1.5 無紙記錄儀的記錄時間間隔不應大于1s。
6.1.1.2 試驗用儀器設備布置
客艙前端和后端各安裝一個攝像頭,并與具有時間記錄功能的視頻錄像機連接。客艙末端噴頭入口處設置壓力傳感器,并連接至記錄儀。
測試前應對測試儀器溫度傳感器、壓力傳感器、攝像頭、視頻錄像機、無紙記錄儀進行聯動調試,保證測試儀器正常能夠正常使用。將視頻錄像機、無紙記錄儀進行時間校對,使各儀器時間統一。
6.1.2 響應時間
啟動系統,秒表開始計時,待客艙內末端噴頭出水時終止計時。
6.1.3 噴放時間
在額定工作壓力下,啟動系統,客艙內末端噴頭出水開始計時,所有噴頭停止噴水時終止計時。
6.1.4 最遠端壓力
在額定工作壓力下,啟動系統30s后,采集客艙內末端噴頭處壓力值。
6.1.5 噴放強度
調整最不利點的噴頭出口壓力為0.20MPa,在客艙內每個噴頭下準備一個接收裝置,啟動系統,噴放完畢后對收集的全部滅火劑量稱重,按式(1)計算噴放強度:
式中:
W——噴放強度,單位為升每分鐘平方米[L/(min•m²)];
M——收集的全部滅火劑量的質量,單位為千克(kg);
ρ——滅火劑比重,單位為千克每升(kg/L);
S——接收裝置的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²);
T——噴放時間,單位為秒(s)。
6.1.6 系統自檢試驗
接通或斷開系統電源,觀察系統所顯示的電源狀態是否與電源的實際狀態相符。
向已放空的滅火劑儲存裝置緩慢地充裝滅火劑,觀察系統的滅火劑液位顯示是否與滅火劑儲存裝置內滅火劑的實際液位相符。
6.1.7 系統布水試驗
按模型配置系統,裝配完畢后接通電源,按下啟動按鈕,進行噴放試驗。目測滅火劑的分布情況。
6.1.8 滅火試驗
6.1.8.1 一般要求
6.1.8.1.1 試驗模型應依據系統適用車長設定,并應符合6.1.8.2的要求。
6.1.8.1.2 乘客座椅設置數量應滿足表3的要求。
6.1.8.2 試驗模型的參數設定
6.1.8.2.1 試驗油盤形狀和尺寸
油盤燃燒油面的總面積應大于客艙水平投影面積的12.5%;油盤高度不小于50mm。試驗油盤形狀和尺寸可參照附錄B設計。
6.1.8.2.2 油盤的布置
油盤的布置可參照圖B.3的方式,其中:
a) 每個車門口地板或梯步面上,應設置一個0.3m×0.3m的油盤(如油盤2、油盤5) ;
b) 在乘客座位下面隱蔽處,應至少設置一個0.3m×0.3m的油盤(如油盤1);
c) 在噴頭覆蓋水平投影面上最不利點,乘客座位上,應設置一個0.3m×0.3m的油盤(如油盤6) ;
d) 在客艙排座位前的地面上,應橫向全長設置一個油盤(如油盤4);
e) 其余油盤應沿客艙乘客通道在地板面上布置,其總長度應大于系統適用車長的50%。
6.1.8.2.3 試驗用燃料
試驗用燃料可采用93#車用汽油,其總量應按式(2)計算:
式中:
G——試驗用油總量,單位為升(L);
q——單位面積用油量,取值q≥0.173 L/m²;
S——客艙水平投影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²)。
客艙水平投影面積應按式(3)計算:
式中:
lmax——系統適用車長,單位為米(m);
ω——客艙內寬度,單位為米(m)。
各油盤油量按總油量與油盤燃燒油面總面積的比例均勻分配,每個油盤所分配的油量,應保證該油盤的正常燃燒時間大于120s。
6.1.8.2.4 溫度傳感器的設置
在客艙內中軸線上、距地面1.6m處應均勻設置溫度傳感器,其數量不應少于4個,如圖B.4所示。
6.1.8.2.5 通風口的設置
試驗時,供乘客上下的車門(不含應急門)和客艙頂面的通風口或人孔應全部開啟。
6.1.8.3 試驗步驟
6.1.8.3.1 將所有油盤底部墊水,高10mm,通過量筒向各油盤加注93#車用汽油。
6.1.8.3.2 點燃所有的試驗油盤,預燃10s,手動啟動系統。
6.1.9 氣候環境適應性試驗
6.1.9.1 高溫試驗
6.1.9.1.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2的要求。
6.1.9.1.2 試驗方法
將系統(管路和噴頭除外)按正常工作方式連接,放入高溫試驗箱,在55°C±2°C的溫度下連續放置72h。其間,在1.2倍的額定工作電壓下,接通系統電源1h,斷開系統電源1h,反復通、斷電循環直至試驗結束。試驗后檢查系統各部件,接通電源檢查其功能。
6.1.9.2 高溫放置試驗
6.1.9.2.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2中的要求。
6.1.9.2.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的系統放入高溫試驗箱,在55°C±2°C的溫度下放置8h。試驗中不通電,試驗后恢復至室溫接通電源,在額定工作電壓下,檢查其功能。
6.1.9.3 低溫試驗
6.1.9.3.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的要求。
6.1.9.3.2 試驗方法
將系統(管路和噴頭除外)按正常工作方式連接,放入低溫試驗箱,在系統工作溫度下放置72h。其間,在0.8倍系統額定工作電壓下,接通系統電源1h,斷開系統電源1h,反復通、斷電循環直至 試驗結束。試驗后檢查系統各部件,接通電源檢查其功能。
6.1.9.4 低溫放置試驗
6.1.9.4.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 2423.1的要求。
6.1.9.4.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的系統放入低溫試驗箱,在系統工作溫度下放置8h。試驗結束恢復至室溫后,接通電源,在額定工作電壓下,檢查其功能。
6.1.9.5 恒定濕熱試驗
6.1.9.5.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3的要求。
6.1.9.5.2 試驗方法
將系統按正常工作方式連接,放入試驗箱,在干球溫度為40°C±2°C,相對濕度為90%?95%環境 中放置24h;接通電源,在系統額定工作電壓下放置24h。試驗后檢查系統各部件,接通電源檢查其 功能。
6.1.10 機械環境適應性試驗
6.1.10.1 振動試驗
6.1.10.1.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0的要求。
6.1.10.1.2 試驗方法
將系統按正常工作方式連接,安裝在振動試驗臺上,在上下方向上進行掃頻振動試驗,掃頻速度為 1oct/min,頻率為5Hz?300Hz,其中5Hz?11Hz頻段范圍內,振幅為10mm;11Hz?300Hz頻段范圍內,振動加速度值為50m/s²,X、Y、Z每個方向試驗8h。試驗中及試驗后檢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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