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用一般型自動開關,其結構性能符合GB12173-2008《礦用一般型電氣設備》標準中的有關規定,并已由國家規定的防爆檢驗單位審查合格。
自動開關由動觸頭和靜觸頭、過荷保護線圈、動作機構(吸鐵裝置、脫扣聯鎖)及操作手柄、滅弧盒組成,全部帶電零件裝在絕緣板上,動觸頭與操作柄相連,端面有編織銅帶與負荷線圈聯結,吸鐵部分有弧裝置屬快速動作型式,當手柄在關合位置時,手柄釋放后,觸頭因被卡子扣閂,處于關合狀態,當發生過荷短路時過荷保護線圈將吸鐵吸下,扣閂釋放,觸頭在彈簧壓力下快速斷開。
使用與維護
1. 礦用一般型自動開關應固定在電機車駕駛室內的適當位置,右側面進線和出線孔,在安裝前要檢查開關內外是否因搬運而造成損傷。
2. 檢查銘牌,整定電流是否與要求相符。
3. 檢查電纜線是否完好,電纜皮不要與手柄夾板相摩擦。
電纜的端頭鍍錫后裝夾于線夾中。
4. 檢查所有接線是否良好,所有緊固件是否牢固。
5. 檢查脫扣裝置是否靈活可靠,不應有卡住和失效的情況。
6. 觸頭表面損傷部分,可以用鈿銼修整,應保持接觸可靠,表面光潔,觸頭表面磨損和***特別嚴重的,應更換新件。
7. 要經常保護自動開關的清潔,除去積聚的污物和塵土
8. 經過維修后的自動開關,應符合原有技術性能的要求,應達到一般出廠檢驗標準要求后才能使用。
9. 注意外殼上“嚴禁帶電打開”警示,需開蓋檢查時,必須先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