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纜故障測試儀—國家發展改革委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
閱讀:370 發布時間:2020-8-8
一是加快轉供電摸排清理工作進度。各地要全面摸清本轄區內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底數,全面排查不落實降價政策、不在規定時限內全面傳導降價紅利的行為,打通降價政策傳導中的堵點、難點。對街邊門面店鋪、底商等轉供電環節存在的不合理加價情況,也要進行系統排查清理,不留盲點。二是提高降價政策傳導的可操作性。各地要綜合已出臺的各項*,明確具體降價標準,簡化操作程序,確保*可操作、可傳導。轉供電主體向所有終端用戶(含轉供電主體經營者辦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停車場等用電,下同)收取的電費總和,以不超過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電費為限。三是進一步加*政策宣傳力度。各地要采取各種有效宣傳方式加強宣傳,明確降價政策傳導時限規定,確保所有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知曉降價政策、執行落實降價政策。四是積極配合做好第三方評估等工作。各地電網企業要協助用戶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轉供電主體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情況,對拒不整改或執行政策不到位的,及時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報告。五是切實推進一戶一表改造。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應部署各級電力公司盡快摸清轄區內具備一戶一表改造條件的電力用戶數,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直接結算。六是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