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特緯德催化燃燒設備處理VOCs廢氣的生產廠家嘉特緯德催化燃燒設備處理VOCs廢氣的生產廠家
在現階段的環境影響評價中,針對排氣筒排放廢氣中的VOCs以及廠界環境空氣中的VOCs,以“非甲烷總烴”和幾種特定的單項物質(如苯、甲本、二甲本等)作為控制指標;針對包括逸散性排放在內的VOCs總量排放控制,以單位產品向環境中排放的質量作為控制指標。苯系物既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又屬于TVOCs類,苯系物(苯、甲本、二甲本等)隸屬于非甲烷總烴類,在污染源強分析、污染源監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等過程中,單獨關注并評價苯系物環境影響的同時,應注意二者的相互關系。
VOCs、TVOCs、TVOC、NMHC、HC 和THC,其實都是對有機大氣污染物中特定種類的名稱。不同的使用場合,不同的環境保護標準中,使用不同的名稱。
VOCs
VOCs具有多種定義,一般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 的范圍相對較廣,基本上包含了所有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TVOCs指的是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TVOC
TVOC是在《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GB /T18883-2002) 中提出的“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簡稱。主要指C6到C16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
VOC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簡稱。它是非工業環境中常見的空氣污染物之一。常見VOC有苯乙烯、丙二醇、甘烷、酚、甲醛等。
HC
HC是總烴,包含烷烴、烯烴、芳烴等,很少用。
THC
總碳氫有機氣體,一般用在燃油車輛、燃油工程機械的廢氣排放中使用,也指排放的氣體中含有碳氫化合物的總量。
催化燃燒工作原理
催化燃燒設備根據吸附(效率高)和催化燃燒(節能)兩個基本原理設計,采用雙氣路連續工作,一個催化燃燒室,兩個或多個吸附床交替使用。先將有機廢氣用活性炭吸附,當快達到飽和時停止吸附,然后用熱氣流將有機物從活性炭上脫附下來使活性炭再生;脫附下來的有機物已被濃縮(濃度較原來提高幾十倍)并送往催化燃燒室催化燃燒成二氧化碳及水蒸氣排出。當有機廢氣的濃度達到2000PPm以上時,有機廢氣在催化床可維持自燃,不用外加熱。燃燒后的尾氣一極小部分排入大氣,大部分被送往吸附床,用于活性炭再生。這樣可滿足燃燒和吸附所需的熱能,達到節能的目的。再生后的可進入下次吸附。在脫附時,凈化操作可用另一個吸附床進行,既適合于連續操作,也適合于間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