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機、水泵的控制均在電控柜內。氣浮機污水處理設備
氣浮機污水處理設備
風機、水泵由PLC自動集中控制,有手動和自動控制選擇;風機、水泵都可交替運行,超警戒水位時能發出聲光報警;污水斷流時風機能自動間歇運行;電控柜有過流、缺相、過壓、欠壓等自動保護保護功能;電控柜上每個進出線回路裝有分、合狀態指示燈。
賣方提供設備之間應采用電纜和電纜管進行電氣連接,該電纜和電纜管應由賣方提供并安裝裝配,不能在工廠安裝裝配的,由安裝承包方安裝。
合同設備應在適當的地方接地以保證人身安全。所有金屬殼體和構架應有可靠的銅接地端子,接地端子的固定螺釘應滿足故障情況下的短路穩定。在靠近接地點的位置應設有明顯的“接地”符號。賣方應正確安排接地和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抗干擾接地措施。
10). 設備應裝設用耐腐蝕材料制作的金屬銘牌,金屬銘牌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設備名稱、設備制造廠名稱、制造年月、制造廠產品編號、制造許可證編號、設備型號等。
11). 供方應列出所有設備的設計、制造、試驗等專業標準。
5.設計和供貨界線及接口規則
1) 賣方除提供整套設備外,需負責整個系統的工藝設計(包括詳圖設計)、調試。在安裝與試運時,賣方指派專業人員在現場進行安裝指導。設計包括工藝系統、平面及高程布置、電氣及控制系統(包括控制程序)接口要求,其主要技術要求如下:
a. 工藝流程配置合理,要求運行安全、可靠簡單易行。
b. 平面布置應考慮運行、維修人員的操作條件。
c. 各單元設備的計算應合理、準確、可靠。
2) 賣方所采用的工藝流程和設備是成熟可靠,并經國家或省部級部門的鑒定和批。
3) 一般要求
1 賣方所供的供貨范圍應滿足本技術規范要求,但不局限于所列的設備和裝置。
2 賣方應提供詳細工具供貨清單。
3 賣方應提供詳細備品備件供貨清單。
4) 備品備件及工具
賣方應提供一套設備及附件的安裝、運行、維護和調整所必須的工具。
賣方提供的備件備品數量和種類應滿足設備的常規維護,起動和連續運轉一個大修期(三年)的需要。備件備品按隨機備件備品和滿足三年需要的備件備品分別提供,并單獨報價。*設備三年商業運行(包括*大修)所需的備件備品及工具不計入投標總價。賣方應提交買方一份備件備品清單,其中,附有鑒別這些備件備品、零件和更換、使用的詳細說明,如系外購件,則應注明這些備件備品的規格、性能、材料、制造廠家及驗收標準等。
6.設備、技術資料及交付進度
6.1 一般要求
設備、技術資料提交應該準確及時,信守合同。
6.2 資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賣方提供的技術文件及圖紙應能滿足電廠總體設計、設備安裝、現場調試運行和維護的需要。如果不能滿足,買方有權提出補充要求,賣方應無償提供所需要的補充技術資料。
6.3 設備圖紙、資料清單及提交時間
1) 賣方在本技術協議簽字后10天內應提供滿足設計院施工圖設計要求的文件。
2) zui終版圖紙應注明賣方、買方的訂貨合同號并有明顯的zui終版標記。
3) 賣方應提供適用于本工程實際情況的,為本工程的技術資料。
4) 在后一版圖紙上所有與前一版圖紙不同之處應作出明顯的標記。
5) 說明書尚應包括下列部分:
a. 現場拆卸和組裝
b. 特殊部件的現場大修
c. 墊圈規范,包括制造廠編號和使用場合。
6) 每個部件所用的說明書應隨部件一起包裝運輸
7) 說明書內應包括一份說明材料和設備、設備零件變更的通知單。
8) 賣方所提交的技術資料內容至少應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買方在工程設計中需要本附件以外的資料,賣方應及時無償地提供。
9) 賣方提交給買方的每一批資料都應附有圖紙清單,每張資料都應注明版次,當提交新版資料時應注明修改處并說明修改原因。
10) 工作配合和資料交換所用的語言為中文。
11) 合同(含技術協議)簽訂后應提供的文件清單
a. zui終版的工藝系統圖、高程布置圖、進出水管方向、位置、標高
b. 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的外形尺寸及總裝圖
c. 按買方格式要求的電氣控制裝置的全部接口資料。
d. 荷載、埋件資料
e. 設計、安裝運行、維護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