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學院實驗室綜合污水處理裝置新聞播報
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的含義)1994年《食品工業基本術語》對食品的定義為:可供人類食用或飲用的物質,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煙草或只作藥品用的物質。
從食品衛生立法和管理的角度,廣義的食品概念還涉及到:所生產食品的原料,食品原料種植,養殖過程接觸的物質和環境,食品的添加物質,所有直接或間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設施以及影響食品原有品質的環境。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當今各大城市的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進行的科研實驗越來越深入、廣泛,從實驗室中排放的實驗室廢水相對增多,廢水的水質相當復雜。此類廢水的排放周期不定,排放水量也無規律性,且所含污染物成分較為復雜,除含有洗滌劑及常用溶劑等有機物外,還有較多的酸堿,有毒有害的有機物以及重金屬,而且含有許多新生物質,性質很難確定。實驗室廢水水量相對較小,但如果不加處理就外排將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然而經過調研,發現許多科研實驗室對產生的廢水僅僅是簡單的處理,甚至不作任何處理就排放。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實驗室的管理,研究實驗室廢水綜合治理的方法與處理效果好、技術*、投資較少的設備勢在必行。
目前, 國內外還未見報道有成熟的工藝和方法能將實驗室污水綜合處理到達標排放的標準。實驗室污水的治理不能等同于工業污水處理,而是采用多單元處理流程系統或是有針對性地進行分類處理, 盡可能地降低處理難度, 使處理費用較低, 操作比較簡單。實驗室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可以借鑒其它有機廢水的處理。一般來說有機廢水處理技術主要包括生物法和物化法。對有機物濃度高、毒性強、水質水量不穩定的實驗室廢水, 生物法處理效果不佳, 而物化法對此類廢水的處理表現出明顯的優勢。實驗藥品回收、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處理及回收循環再利用, 不僅能減小對環境的污染, 而且能減少化學藥品的浪費。對高濃度實驗室有機廢水, 將其中的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回收循環使用后, 再用化學方法處理; 對濃度高、毒性大且無法回收的有機廢水, 需要進行集中焚燒處理。
食品學院實驗室綜合污水處理裝置新聞播報
實驗室有機廢水處理方法可以借鑒其它有機廢水的處理。對于有機物濃度高、毒性強、水質水量不穩定的實驗室廢水,生物法處理效果不佳,而物化法對此類廢水的處理表現出明顯的優勢。有機廢水的處理方法主要有物理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物化處理法是應用物理化學作用及其原理將廢水中的污染物成分轉化為無害物質,使廢水得到凈化的方法。如光化學混凝法、氧化—吸附法、焚燒法、萃取法、濕式催化氧化法、電化學法和膜分離法等。單獨利用物化法處理高濃度有機廢水,不僅處理難度大、成本高,并且處理效果也不夠好,一般很少單獨使用。生物處理法是利用生物降解水中的污染物質作為自身的營養和能源,同時使廢水得到凈化的方法。
高濃度有機廢水主要來自對天然植物、動物的沖洗、粉碎、提取有效成分等工序,還有部分來自于失效的有機試劑,具有有機物濃度高,SS高,pH值低,水質變化大等特點。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水的處理,有焚燒法、溶劑萃取法、氧化分解法、水解法以及生物化學處理法等。有機溶劑如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應盡量回收,循環使用。對含水的低濃度廢液,可以用與水不相混合的揮發性的溶劑進行萃取,分離后再焚燒。對形成乳濁液之類的廢液不能用此法處理,要用焚燒法處理。如果量少時可把它裝入鐵制或瓷制容器,選擇室外安全的地方燒掉。對難以燃燒的物質,可把它與可燃性物質混合燃燒。但在處理時要特別注意,勿使燃燒不*的毒性物質或燃燒產生的毒氣逸出而造成二次污染,燃燒*與否,由燃燒溫度、燃燒區域的停留時間以及混合狀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