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防爆、防火安全措施
閱讀:1750發布時間:2015-12-28
1.庫房照明應采用相應等級的整體防爆裝置或室外布線及裝在墻上壁龕里的反射燈照明,但汽油等易燃液體桶裝倉庫,應采用防爆型燈裝置照明或LED防爆燈照明及相關應急類安全出口類的防爆燈。
2.庫內主要通道寬不小于0.8米,堆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25~0.5米,以便于檢查和疏散。
3.倉庫應為耐火材料建造的單層建筑,桶裝庫房均應為地面建筑,不得用地下或半地下式,以免油氣積聚。倉庫用耐火材料建筑,耐火等級應根據儲存油品的閃點不同而分別定為一、二、三級,zui低不能低于三級耐火標準。庫內地面應是不滲漏油品和撞擊不會發出火花的地面,并帶有1%的坡度。
4.桶裝油品容量一般應使桶內保持5~7%的氣體空間。在不同季節,不同的油品,由于氣溫等的影響,其充裝容量規定亦有所不同,所以在儲存時也應采取相應措施。
5.儲存在庫房中的桶裝油品應直立。采用機械作業時閃點在28℃以下的,堆放不能超過二層,28~45℃之間的不能超過三層,閃點在45℃以上的堆放不能超過四層;采用人工作業時,容易發生碰撞墜落而產生火花或包裝損壞,對閃點在28℃以下的,堆放不能超過一層。
6.油桶應經常檢查,發現滲漏時應立即換桶,防止油品漏在庫房地上或進入排水溝里。
7.為加強通風,庫房應開足夠的窗戶和門,門的寬度不小于2.0米,且離zui近戶外通道行間距不大于30米(輕油倉庫)或50米(潤滑油倉庫),門坎(坡)高大于0.15米。
8.露天堆放閃點低于45℃的桶裝油品,應加蓋不燃結構遮棚,并采取噴淋降溫等措施。堆放場應遠離鐵路、公路干線,保持四面地形平緩,場地應平整并高出地面0.2米,四周以高0.5米的土堤、圍墻保護。潤滑油桶應臥放、雙行并列、桶底相對、桶口朝上,堆高不超過三層。堆垛長不超過25米,寬不超過15米,堆間距不小于3米,堆與圍堤間距大于5米,排與排間距大于1米。
9.儲油庫房與其他建筑間應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10.桶裝庫房耐火等級和允許zui大建筑面積應符合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