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K-A12D12K6現場防爆操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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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型防護等級為IP65。適用于易燃易爆的場合(煤礦.化工.石油.電力等行業),安 防爆控制箱(4張) 全系數高、操作功能強、性能穩定等。 防爆型產品有dI和dIIBT4兩種,
①dI適用于煤礦非采掘工作面;
②dIIBT4用于工廠,適用于環境為IIA、IIB級T1~T4組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 本產品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閥門電動裝置技術條件的規定。防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及JBT8529-1997隔爆型控制箱技術條件的規定。并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測試中心檢定,取得了防爆合格證和礦用證. 整體型電裝是在Z普通型基礎上派生而成,增加了不少電器和電子元件,整體普通型電氣部分主要由多功能模塊MK1 遠程控制模塊MK2 按鈕盒指示燈、開度表、接觸器等組成。多功能模塊MK1又由相位識別器XS、接觸器互鎖保護器HB和直流電源DC三部分組成。遠程模塊MK2由四個固態繼電器和三個撥碼開關組成 。整體調節型電氣部分由調節 模塊TMK、接觸器等組成。控制線為220V,50Hz(特殊訂貨60Hz);遠程控制為DC24V.DC36V.DC127V.220V等
適用范圍
1區、2區危險氣體場所; ⅡA、ⅡB、ⅡC類T1~T6組爆炸性 氣體或蒸氣環境;
戶內、戶外(IP54,IP65);
2.適用于可燃性粉塵環境20區、21區、22區;
3.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的環境;
4.適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釀酒、醫藥、油漆、紡織、印染、設施等爆炸性危險環境;
組別含義
1.1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一致)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0區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于2區。
1.2防爆電器設備分為二類:
Ⅰ類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并按其表面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見表1。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最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見表2。